银川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入会条件须知
一、申请入会条件
1、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2、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3、在本团体的业务(心理学学科)领域内有一定的实际经验。
二、会员种类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一)个人会员包括:高级会员、普通会员、研究生会员、学生会员、外籍名誉会员。个人会员是本团体组织的主体。
(二)会员入会条件
1、高级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助理研究员、讲师职称以及同等或更高级职称的心理学专业工作者;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心理学专业工作者;
(3)高等院校心理系和心理专业(或邻近学科)本科毕业从事心理咨询工作三年以上并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学术水平者;
(4)心理学教学和研究机构中就读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5)从事心理咨询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成为某一方面的专家。
2、普通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本科学位的心理学工作者;
(2)虽非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但从事心理咨询工作5年以上,发表过相当学术水平论文的心理学工作者;
(3)热心和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并具有心理咨询知识的、从事心理学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
(4)获得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三级、二级证书的心理咨询师。
3、学生会员为心理专业的本科生和专科生。
4、外籍名誉会员:凡在学术上有较高成就,对我国友好,并愿意与本团体交流和合作的外籍及香港、澳门、台湾的心理学专家、学者,由本人向本团体申请,经本团体两名会员推荐,由本团体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后可吸收为外籍或港澳台会员。外籍和港澳台会员可优惠获得本团体出版的学术刊物和有关资料,可应邀参加本团体主办的学术会议并获得相关的其他服务。本章程以下规定不含外籍和港澳台会员。
(三) 单位会员是具有一定数量心理咨询工作者的心理学研究、教学单位及与心理咨询有关的企事业单位。
三、会员入会的程序
1、填《会员申请表》写《入会申请书》。
2、协会审核。
3、通知审核结果。
4、交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最高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复印件各一份、1.5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缴纳会费(98元/年)。
5、建档,制作会员证。
6、发放会员证。
7、未批准不予通知。
四、会员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3、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6、免费参加协会定期组织的职业督导;
7、优先取得本团体编辑出版的有关学术资料;
8、其他。
(二)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2、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4、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5、维护协会形象
6、保守协会秘密
7、按时注册并邀纳会费;
8、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9、为协会健康发展献言献策,尽心尽力;
10、弘扬科学精神,遵守科学道德,不断补充更新知识。
五、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2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六、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七、协会通讯地址
电话:0951-5168817
邮箱:2409629903@qq.com
地址:宁夏银川市湖滨街银湖巷41号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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